如何评价足协发文继续收取引援调节费?

2024-04-27 21:35

1. 如何评价足协发文继续收取引援调节费?

北京时间1月4日,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在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的通知》,称2018冬窗将继续收取引援调节费用。
足协官方表示,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高价引援,规范球员转会行为,维护职业足球联赛市场秩序,促进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发展,参考各俱乐部意见,中国足协决定在2018年冬季转会窗口,继续执行《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

而在足协发布的《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表示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超过4500万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应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
2017赛季中超、中甲各支球队引进的内援转会费超过足协新政规定的2000万元人民币的共有22人,这22人平均转会费高达6174万元人民币,超过新规的三倍还多。河北华夏幸福本赛季初引进的5大内援转会费全都超过了2000万元人民币,张呈栋和赵宇豪占据内援转会费排行榜前两名。此外,两家中超传统强队北京中赫国安、上海绿地申花年以及年初转会大户天津权健也都各自有3名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中甲球队中只有深圳佳兆业引入的两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崔民的转会费甚至排在了第四位。赛季初引援在足协新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内援共有157人。这其中有129名内援是自由签约和租借等原因,球队没有并支付转会费,这些球员的比例占内援总数的72%,在新规发布后这个比例估计还会增加。

夏窗转会即将于6月19日开始,在如此严厉的新政面前,是否还有俱乐部为了补充实力,花天价购买外援,将是转会期最大的看点。同时对于诸如江苏苏宁、河南建业等中超球队,和多支在上一个转会季并未大手笔引援的中甲球队来说,夏天本是他们迫切需要通过更换外援来弥补球队阵容缺陷的时机,但新政的出台对于赛季初阵容构建并不完善的他们来说,无疑影响巨大。

如何评价足协发文继续收取引援调节费?

2. 足协发文继续收取引援调节费,引援调节费能有效的保持中超公平竞技性吗?

2017年6月时,中国足协向各中超、中甲俱乐部下发了两份意见征求通知,在两份意见征求通知中,足协对下赛季U23球员参赛以及即将到来的2017赛季二次引援做出了详细的解读。相比之前已经被外界熟知的“U23政策细则”,与奢侈税有些类似的“引援调节费”成为最新的关注焦点。

本次新下发的通知规定,“内外援租借转会调节费”将于2017赛季的夏季转会期间开始实施,具体的措施主要分成以下三点。
第一、盈利还是亏损,看2016俱乐部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项。具体俱乐部是盈利还是亏损名单会在行业内公示。
第二、关于引援调解费用的收取,经过足协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查,根据国内、国际球员转会协议,对出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收取等额的引援调解费用。要求俱乐部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不得超过4500万人民币/人次,内援转会标准为2000万人民/人次。引援调节费用将全额返还本俱乐部用于青训,并不得抵冲俱乐部青训预算。如果引援超出以上标准,则不享受此项政策,仍然按照等比例全额收取引援费用,用于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第三、俱乐部如果以租借的形式从国外关联俱乐部引入球员,如租借费低于原俱乐部转入该球员时的转会费,则以原俱乐部转入该球员的转会费为基数收取调节费。
以目前中超各家俱乐部的运营情况来看,只要进行引援,所有的俱乐部都必须要缴纳引援调节费。外援4500万人民币/人次和内援2000万人民币/人次,对于目前动挪就拿出几千万欧元转会费的中超俱乐部来说根本没有办法满足他们的胃口。因此,提高引援调节费的额度势必会成为不少俱乐部的诉求。这一规定的出炉,也变相堵住了大牌外援加盟中超的路,意味着中超的高消费时代被终结。
可以想象今后向奥斯卡,浩克,特维斯,帕托等等动辄上千万欧元的转会在中国足坛将不复存在!这无疑是对靠外援提高成绩,赖以生存的中超诸强是个毁灭性的打击。但反过来说,中超各队仅仅指望外援取得胜利是没用的,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将注意力转向提高本土球员的竞技水平了,此举对于财力不平均的中超各队来说何尝不是提高公平竞争的一种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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