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负哪些责任,

2024-04-28 22:07

1.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负哪些责任,

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如下: 一、应收账款逾期三年,将失去胜诉权。 二、未收到货款时先开发票,小心被赖账。 三、委托收款、委托付款应谨慎,小心有风险。 四、收到不是“三流合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心有风险。 五、签订合同时定金或订金应分清。 六、股东购买个人资产的借款年底应归还,否则要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负哪些责任,

2.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
财务负责人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3.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财务负责人,应承担会计核算、监督责任,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4.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1、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解除财务负责人的流程都哪些解除财务负责人的流程: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2、填写变更申请。我们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3、提供身份证明。我们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4、提供任职文件。我们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5.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财务负责人存在其他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应付相应的民事赔偿或者是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6.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如下: 一、应收账款逾期三年,将失去胜诉权。 二、未收到货款时先开发票,小心被赖账。 三、委托收款、委托付款应谨慎,小心有风险。 四、收到不是“三流合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心有风险。 五、签订合同时定金或订金应分清。 六、股东购买个人资产的借款年底应归还,否则要缴个人所得税。

7.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8.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负有下列责任:(1)坚决服从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法律分析: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负有下列责任:(1)坚决服从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组织编制公司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4)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5)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6)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7)有权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8)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9)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10)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11)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逐步推行公司内部经济核算方式,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法律依据:《会计法》第5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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